2005年5月25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十一版:法眼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这笔配套费该不该退
小平

  金华市永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武义县城投资开发的锦绣华都商住小区,处于县城中心地段。为了打造一流的居住环境,开发商通过精心设计,使该小区实现了人车道分流、智能化封闭管理等,这在武义目前是绝无仅有的。因此,该楼盘在2003年8月19日开盘当天,就订出了130多套。
  然而,一年多后,少数业主在看房交付使用时,却与开发商产生了矛盾。永达公司当时与购房户签订了一份商品房认购承诺书,承诺书中详细说明锦绣华都商住小区配套设施收费包括:供电、供水单开户表前工程费2200元/户,智能配套设施、煤气管道预埋费4000元/户,应当由买受人负担。当时购房户们也交了预订金和这两项配套设施共6200元的费用,永达公司开具的票据也注明了收费原因。该承诺书由双方亲自确认。
  今年3月底,开发公司通知业主看房并交付使用时,少数业主提出自己并未看清认购书,对此6200元配套设施收费并不知情,要求永达公司退回这项收费。
  对此,永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陈祖旺表示,这些配套设施收费是开发商代有关部门收取的,开发商从中不能得到一分钱好处,为了提高这些配套设施的品质,开发商还得贴进去200多万元。陈祖旺说,购房合同及补充协议等法律文书当时都经过了双方的仔细审阅,有双方的签字盖章确认,而且购房户都收到了配套设施费用的收款票据。现在,少数购房户声称这笔费用的收取他们不知情,这于情于理都是说不过去的。
  据了解,目前双方都在积极努力,寻求比较合理的方式来排除这一纠纷,平稳解决分歧。